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长治市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公开招标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专用物资采购的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山西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1注册后查看***AGK0注册后查看8 | 项目编号:1注册后查看***AGK0注册后查看9 |
2 | 二、投标人须知总则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 二、投标人须知总则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6质疑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 二、投标人须知总则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6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