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右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山西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整 ¥:1注册后查看0元 供应商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支票或电汇支付,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应当具备互联网查询功能。 注:磋商保证金须在开标日期之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将导致响应无效)。 递交方式:线上缴纳,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2/),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选择保函,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 线下递交保证金不做统计,按未递交计算。(银行转账需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转账交纳时,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可简写);如供应商选择保函递交请于开标前一日电话告知代理公司。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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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