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dname="efcc626c1f7ab3e5981c4aae4eb055c9">】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注册后查看**)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委托单位: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山西省晋城市 | 公路运输 | 含税价 | 1注册后查看0 | ***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卖减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硫分 (St, d) (%) |
A标段 | 无烟煤 | 沫煤 | ≥**** | ≤2 |
备注:无
二、报名事项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 **:**:**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保证金交纳标准:2注册后查看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dname="efcc626c1f7ab3e5981c4aae4eb055c9">】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秒延时倒计时,直至***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 **:**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1)交货方式: 一票到厂,由卖方送至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 (2)交货期限:A标段****年**月**日-****年**月**日完成兑现。 (3)履约率:成交企业在规定交货期限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交煤余量不足合同量5%,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至****-**-**
七、货款结算1.煤炭经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检验,买卖双方对数量、质量验收确认并出具结算相关单据,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煤款。 2.支付方式:现汇支付。结算以元(人民币)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票据。 3.结算单价、吨数、总金额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煤质验收1 数量以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到厂过磅计量为准。 2 质量以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到厂检验数据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煤质考核:双方约定按以下标准进行煤质考核: (1)履约期内加权平均发热量考核标准:①加权平均热值Qnet,ar≥****(Kcal/kg)时,以实际卡值×合同卡值单价正常结算,合同卡值单价即***÷****=0.****元/大卡(保留小数点后四位);②加权平均热值Qnet,ar<****(Kcal/kg)时,按0.1元/大卡进行结算;如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拒收,则买方不支付相应货款。 (2)履约期加权平均含硫量St,ar≤2%,按合同价格正常结算,比2.0每超0.**%结算价格降低0.6元/吨;如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拒收,则买方不支付相应货款。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委托企业:宋子文
电话:***注册后查看****
交易中心:智瑞 ***注册后查看****
高云飞 ***注册后查看****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郭静蕊、王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