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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2025年京博控股集团弱电运维框架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省

公告内容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年京博控股集团弱电运维框架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年京博控股集团弱电运维框架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TBX****-****-****-2),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提高京博控股集团整体安全,助力产业公司生产,提升计算机与弱电设备的可用性与运维及时性,现针对计算机电脑、外设、门禁、道闸、安防、屏幕、计量等弱电设备进行统一运维管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电脑及办公设备、通行设备、一卡通设备、电话对讲设备、显示屏幕、安防监控、机房、光交机柜、计量及周边设备、光纤光缆等智能安防设备运维工作。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2个,预估框架总上限为1注册后查看0.**元(不含税),份额划分如下表格:

序号

份额划分

预估金额(元,不含税)

1

份额1

1注册后查看0.**

2

份额2

5注册后查看0.**

注:框架协议签约额度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下发订单为准。当项目费用累计达到框架协议签约额度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采购人将关闭本期框架协议。

1.4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成交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1.5★交付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7日内完成。

1.6★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指导单价详见以下表格,供应商在指导单价的基础上报折扣,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人员类型

单位

指导单价(元,含税)

1

运维员

年/人

1注册后查看0.**

2

运维员

天/人

***.**

序号

运维级别

在线率

解决时效

指导单价(元,含税)

1

一级防爆

≥**%

4小时内

***

2

二级防爆

≥**%

1日内

***

3

三级防爆

≥**%

1日内

***

4

一级非防爆

≥**%

4小时内

***

5

二级非防爆

≥**%

1日内

***

6

三级非防爆

≥**%

1日内

**

序号

名称

规格

指导单价

(元,含税)

1

大屏检修

大屏检修1处

***

2

门禁检修

门禁检修1处

***

3

道闸/摆闸检修

道闸/摆闸检修1处

***

4

监控检修

监控摄像机检修1处

***

5

其他终端类

包含但不限于台式电脑、笔记本、硬盘修复等检修1次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

2.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扫描件。

2.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运维类业绩)经验至少一个。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该合同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及所提供的任一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提供完整查验截图。4、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多个订单对应一个框架合同的,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5、同类项目是系统运维服务类。材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类似项目的业绩的,不予认可。

2.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年8月**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年8月**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年8月**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年8**830分至****年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发票领取

步骤1:登陆网站: https://www.ccs-ibidding.com/ebidding/login

步骤2:首次登陆网址的供应商需进行信息填写;

步骤3: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可在“投标管理”-“中标服务费发票查询”处下载发票。

4.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年8**9**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5注册后查看9 /***-5注册后查看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未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项目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地 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石老师

电 话:***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注册后查看****@***.cn

询比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万科金域中心A座****室

邮 编:2注册后查看1

联 系 人:陈林/苏鹏/武二强

电 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supeng.sh@chinaccs.cn/wuerqiang.sh@chinaccs.cn

传真:****-5注册后查看8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6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单位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1.1.3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年京博控股集团弱电运维框架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CTBX****-****-****-2

1.3

采购范围

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4

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包

□划分标包标包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5.1

询比方式

■公开询比

□邀请询比

1.6

询比组织形式

□自行询比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询比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苏鹏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注册后查看****

1.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2.供应商资格条件”。

1.8.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本条替换为:

□资格预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后审,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2.1.1

询比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2.1.3

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非实质性的一般性商务及技术条款允许最多偏差**项,超过**项,将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

2.1.4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2.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2.3

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预备会时间、地点:

2.4.1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提出澄清的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

2.4.2

采购人发出询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发出

2.4.4

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供应商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1日内书面方式确认(包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等形式)

2.5

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1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需按照以下顺序编制: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2.2

响应文件响应和编写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响应文件响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对询比文件中的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和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填写偏离表。

3.2.5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需按照如下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1)电子响应文件需使用专用制作工具编制,供应商需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电子采购-驱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指引”模块,按指引下载并安装“中国电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2)响应文件需按照组成部分分别完成编制,单个组成部分大小不超过**Mb,总容量不超过***Mb。

(3)电子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4)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未按规定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

(5)需供应商与其他第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的文件、需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文件,供应商与其他第三方均应按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并上传扫描件,如制造商授权函、联合体协议书等;

仅需第三方签字盖章的文件,供应商应上传经第三方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如要求制造商单独提供的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等;

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中,仅需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文件,视为已按询比文件要求进行了签字盖章。

(6)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中需制造商出具的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7)响应保证金(如有)以支票、汇票、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的,必须递交纸质原件,且应密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信封上标明“响应保证金”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响应专用章的骑缝章(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8)如业绩等证明文件超出电子响应文件单个组成部分大小限制,须按下方操作:

①供应商须在“中国电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对应文件位置上传业绩情况表及说明等文件,说明中必须包含“该证明文件超过**Mb,我方承诺在电子采购系统上提交的大附件为真实有效的文件”。

②该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3.3.3

最高响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3.5

响应报价优惠条件

□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具体方式

3.3.6

响应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不接受总价折扣或优惠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4.1

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天

3.5.1

响应保证金递交要求和金额

■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注册后查看0元。

□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

3.5.2

响应保证金形式

响应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响应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6

以保函、保险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保函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担保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年京博控股集团弱电运维框架项目(第二次),担保有效期应覆盖响应有效期。保函、保险等原件应作为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济南市高新区万科金域中心A座****室

3.5.4

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不增加

3.6.1

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

响应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本询比项目采用电子询比方式,供应商应提交经电子采购系统成功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3.8

电子询比的响应文件上传形式

供应商须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进入电子采购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结果,同时可在响应文件开启前进行CA证书匹配验证。

4.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4.1.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

4.1.3

响应文件签收凭证

供应商通过电子采购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后,电子采购系统反馈响应文件上传结果。

4.1.4

响应文件退还

■不退还

□退还,响应文件退还的具体要求

4.1.6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询比失败

£处理原则如下:/

注:提交响应文件包含领取询比文件的情形。

4.1.7

电子询比响应文件提交异常的处理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应当拒收。

4.2.1

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可以进入电子采购系统点击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电子采购系统将已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删除,供应商可重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3

响应文件开启现场的异议

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

5.4

电子询比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电子响应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供应商无需进行解密操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开启可以继续进行。

6.4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推荐原则如下: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2家

(1)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2名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2)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时处理原则:

评审委员会需认定是否具备竞争性,如具备竞争性,当有效供应商数量为2家时,继续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2名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不具备竞争性,本项目询比失败。

(3)当有效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询比失败。

7.1.2

成交结果的异议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7.2.1

成交供应商数量

成交供应商数量:2

7.2.2

成交原则

成交原则如下:

成交人数量:2个;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排名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为第一成交人,排名第2名的成交候选人为第二成交人。

7.2.3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特殊情形

在合同签订之前,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重新询比。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XX】%

履约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保函、保险等】

9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银行电汇。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本项目以“成交金额(含税)”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发改办价格[****]***号文》和《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标准收费基础上下浮**%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

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中支行

账号:***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6

成交供应商应收到付款通知后5个日历日以内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进行影响,或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成交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要求

询比文件否决响应条款汇总

第三章

3.1初步评审

具体请见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条。

/

其他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成交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

响应文件真实性要求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须真实,如评审委员会发现响应文件弄虚作假,将作否决处理。

/

实质性内容

详见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

注:前附表中“■”为选定项。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比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

1.1.2采购人: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标包划分

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询比方式

1.5.1询比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询比,是指采购人以询比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询比响应。

1.5.3邀请询比,是指采购人以询比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询比响应。

1.6询比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代理询比的方式进行,询比组织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询比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发出询比文件或者询比邀请书前,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询比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评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采购人必须在询比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8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1.8.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询比邀请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采购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询比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响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比响应有关的费用。

1.**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询比文件

2.1询比文件的组成

2.1.1询比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询比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比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与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4采购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澄清潜在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4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

2.4.2采购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获取询比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采购人应当相应顺延响应截止时间。

2.4.4供应商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比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响应文件的编制

3.2.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询比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询比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响应文件响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5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报价

3.3.1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应当报出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响应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响应货币:人民币。

3.3.3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4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询比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供应商才可以报出。供应商优惠报价的数额,响应文件开启时也必须当众公布。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6响应报价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响应有效期

3.4.1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响应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决定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5响应保证金

3.5.1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询比项目的响应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采购人可以规定响应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的;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响应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的响应将被否决。

3.6备选响应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响应方案。

3.6.2若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邀请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则供应商除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外,可以附加提交备选响应方案。

3.6.3备选响应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响应方案”字样。

3.6.4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符合询比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响应方案,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7响应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供应商应当编制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响应文件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响应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响应文件时,采购人应当对符合询比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进行签收。

3.7.6采购人对于响应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电子询比的响应文件上传形式

响应文件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询比响应

4.1响应文件的提交

4.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

(2)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4)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4.1.6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7 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的,响应文件提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提交。

4.2.3供应商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已收取响应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响应保证金。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响应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5.2.1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

5.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都应当当众予以解密、开启,但按照询比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除外。

5.2.3响应文件开启时,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公布参加本项目询比的供应商个数、响应文件的解密情况、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报价一览表”一般包括:供应商名称、响应总报价、交货期、响应保证金以及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响应文件开启内容填写在“开启记录表”中,开启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存档备查。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内容。

5.3异议

5.3.1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供应商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响应情形的,可以在开启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审完成前向采购人递交书面材料,采购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审委员会。

5.4电子询比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的,响应文件开启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评审

6.1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审原则

6.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2.3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

6.3评审方法

6.3.1本项目评审所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响应,应当推荐为成交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询比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审方法。

6.4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询比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5评审报告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7.成交

7.1成交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成交供应商

7.2.1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2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成交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排名第一或排名靠前的成交候选人存在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询比。集中询比的,也可以对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份额进行调整,但应当在询比文件中载明调整规则。具体处理规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询比结果公示

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将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供应商。

7.4 成交通知

7.4.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应当主动告知采购人。

7.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7.4.3成交通知书是询比采购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4.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有效期内,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纪律和监督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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